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神东煤炭大柳塔井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运行及维保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0137,招标人为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主要水污染物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排放要求。”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外排矿井水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 毫克/升,大柳塔煤矿启动矿井水三类水排放标准提标改造。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2000m3/d,处理工艺为:矿井水预处理产水和部分未处理矿井水→进水调节池→V型滤池→中间水池→一级超滤→一级反渗透→高密度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二级超滤→除氟系统→二级反渗透→活性炭吸附系统→TMF除硅系统→弱酸阳床树脂→脱碳塔→一级纳滤。一级纳滤浓水→硝MVR降膜蒸发→硫酸钠蒸发结晶器→冷冻结晶器→稠厚器→离心机→干燥床→出盐。一级纳滤产水→二级纳滤→SWRO→高压RO→盐MVR降膜蒸发→氯化钠蒸发结晶器→氯化钠离心机→氯化钠干燥床→出盐。氯化钠蒸发母液、硫酸钠蒸发母液、冷冻上清液→混盐蒸发结晶器→混盐离心机→混盐回用。混盐母液→杂盐干燥设备→出杂盐。处理后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9项标准要求和满足含盐量不超过 1000 毫克/升的要求。NaCl 结晶盐达到《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T/CCT 002-2019) 工业干盐一级的标准;Na2SO4 结晶盐可以达到《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T/CCT 001-2019) A 类一等品的标准。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合众思(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本项目中标方,承担本项目EPC总承包工作。本项目预计在2025年1月完成工程竣工进入运营期。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作范围:投标人在协议期间内负责大柳塔井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的运行及维保管理。主要工作范围为配备运行和维保相关人员,按照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全面进行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的试车(招标人指导)、生产运行、巡检、操作、监控、监护、异常应急处置、分析化验、环境卫生清理、维保和检维修等、制度、方案编写与修订等、年月报、计划、台账、总结编制等。
承担运营期内员工(不含招标人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缴纳、办公费用、交通费、食宿等所有相关费用;承担其工作范围内的材料及设备的采买及更换;承担耗材采买(除滤芯和填料外)、分析化验所需的耗材及药剂采买;承担污泥、杂盐外运及合规处理,承担运行所需盐酸及硫酸采买;负责产品盐的储运及销售等;并对运营处理水量(设计范围内来水量)和出水水质合格负责。
运营费为从废水进入装置开始,一直到出水结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保证水处理厂正常安全运行所需的一切全部费用。
计划工期:3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5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