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二期)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都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4]101号、都发改审批[2024]107号、都发改审批[2024]1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及改造城西片区、城东片区、枝城片区、城南片区及解放沟周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新建DN300-DN1500水收集主干管、改造DN300-DN1200污水收集主干管,新建DN400污水收集支干管、改造DN300-DN600污水收集支干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
(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市域内。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申请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申请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