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地下管道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地下管道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地下管道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3301100000004474002)。
2、项目概况: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新城东部区块LP17单元,北部紧靠绕城高速公路,东部临近杭钢新城工业遗产带,区域东部即为宣杭铁路和沿山港河道,南部为规划农田,西部为新开南坝桥港河道。本项目在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D2~D3区间盾构隧洞上部开挖新河道,实施景观绿化工程,平面上交叉穿越,主要在隧洞上方开挖河道的长度110m,开挖河道基坑深度0.7m~3.6m。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的地下管道监测服务。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备(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或 (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或 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企业(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浙江省外的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或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昌达路159号百联奥特莱斯二期17号楼一楼开标室(开标地点线路图详见附件一)。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