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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9 数据编号: 73790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州市大坡、马贵水质净化厂配套尾水排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州市大坡、马贵水质净化厂配套尾水排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电白区电海北路2-3号信诚写字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HRD20241226
项目名称:高州市大坡、马贵水质净化厂配套尾水排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60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960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高州市大坡、马贵水质净化厂配套尾水排放工程1项,具体详情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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