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绿化工程二标段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投资【2024】0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晋州市财政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晋州市城区绿化工程二标段,具体包括魏征街(富强路至北绕城)行道树栽植工程、朝阳南区南路行道树栽植工程、镜湖大街与英才路交口西北角街角整治、张庄桥南兴华路两侧行道树栽植、赵位桥南工业路道口整治、孙庄桥南孙庄道行道树栽植、紫城路水厂段苗木补植,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苗木种植及换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工期: 30 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最高限价: 100.3887 万元。
2.2招标范围: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绿化工程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