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新二坝工程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新二坝工程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XTH-FWXB-004(2025)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新二坝工程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新二坝工程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1.2 采购人:山西汾河流域管理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山西泰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汾河新二坝工程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的一部分,项目区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刘家堡汾河大桥下游1.7km处、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与汾河二坝之间的汾河河道上,距离太原市34.7km,距清除县14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汾河干流大堤内修建1座壅水闸坝建筑物和1座通航建筑物、近闸坝区主槽防护等。
本工程通过建设调度级系统,采集站控级信息并集中处理,完成工程远程监视和集中控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新二坝工程信息化提升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从项目准备阶段开始,经实施阶段到项目完成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初验试运行阶段、项目终验收阶段、运维期全过程的监理)。包括工作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期结束(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运维期为三年)。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新二坝工程(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