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1103030187091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4×500t/d 机械顺推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备4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和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承担本项目炉渣销售及运输,炉渣100%综合利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西侧。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在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所产生炉渣的服务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由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进行炉渣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