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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9 数据编号: 738561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辽宁朝阳钢铁水处理设施清淤(渣)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朝阳钢铁水处理设施清淤(渣)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朝阳钢铁水处理设施清淤(渣)维修工程AGCYGTGGZHD250109183856采购人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机关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朝阳钢铁水处理设施清淤(渣)维修工程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图纸;招标范围:见附件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评估业绩:提供相关项目业绩1份(要求对应合同及发票)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至少1份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转包及违规分包 。
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
2.材料采购规定: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如违反上述约定,由此出现的后果均属于投标人违约,并由其承担全责,投标人对采购材料质量负责。
3.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此项目涉及朝阳钢铁炼铁、炼钢、热轧、能源模块4个单位,要求投标单位进行分项报价。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13时30分2025年01月17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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