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4]17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4]17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禹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对嘉州大道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改造排水管道、排水箱涵,分别为排水管(管径 600 毫米—1200 毫米)4460 米和排水箱涵(尺寸为 1.5 米*1.5 米至 3.5 米*3 米)2850 米;(2)排涝泵站(流量每小时 15000 立方米)1 座;(3)雨水防倒灌系统(液动下开式堰门)1 套。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前期准备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14494.99 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