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乐县平口水库引(调)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582001)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如下:
1. 本工程经招标人确认后,本项目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2474828.57 元。其中:1、工程施工:人民币 308079526.97 元(
(1)水利部分:人民币 269638912.8元,
(2)建筑安装部分:人民币 38440614.17 元);2、不可预见费:人民币 13481945.64 元;3、其它费用:人民币 10913355.96 元(其中包含勘察设计费:8108238.3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