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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9 数据编号: 73865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审批[2024]17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24]17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禹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
2.2 建设规模: (1)对嘉州大道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改造排水管道、排水箱涵,分别为排水 管(管径 600 毫米—1200 毫米)4460 米和排水箱涵(尺寸为 1.5 米*1.5 米至 3.5 米*3米)2850 米;(2)排涝泵站(流量每小时 15000 立方米)1 座;(3)雨水防倒灌系统(液动下开 式堰门)1 套。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 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4494.99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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