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设备采购。
2.1.2建设规模: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永定河上游洋河左岸一级支流清水河上,由东水库和西水库组成,总库容为11472万立方米,其中东水库5997万立方米,西水库5475万立方米,是以防洪为主,兼顾张家口市供水和农业灌溉的II等水利枢纽工程。拦河坝均采用土质心墙分区坝,其中东库坝顶高程1004.2 m,坝顶总长593m,最大坝高59.2m;西库坝顶高程952.5m,坝顶总长785m,最大坝高43.5m。东水库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组成,河床布置拦河坝,溢洪道紧邻拦河坝右坝头,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布置于河道左岸山体内;西水库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组成,河床布置拦河坝,左岸布置开敞式溢洪递,左岸山体内布置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 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东西水库部分安全监测设施、机电设备及其它设备的采购等。
2.1.3采购数量:详见供货要求。
2.1.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规范和本工程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库全部设备的供货止。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东西水库部分安全监测设施、机电设备及其它设备的采购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耗材、专用工具的采购、系统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保养维修、售后维护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