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1-10 | 数据编号: 7391445 |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
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或者不同机器由同一人操作)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对违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不予退还赔偿金。
一、项目名称: 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地点: 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境内 。
二、招标编号: ACEG-202501291001001 。
三、
招标人: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四、招标内容: 大坝心墙沥青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 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大坝心墙沥青混凝土工程劳务,(具体范围包括:沥青混凝土拌合、运输、摊铺、碾压(心墙沥青混凝土和心墙两侧过渡料精平、碾压)、成品保护,生产沥青混凝土使用的燃料采购及存储,沥青混凝土碾压试验、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包括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沥青和矿粉储存罐等满足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全套设备、砂石料仓)、基座混凝土凿毛、砂质沥青玛蹄脂施工及喷涂阳离子乳化沥青,拌合站场地硬化,料仓搭建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临时设施建设等相关费用。招标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均由分包单位提供,如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沥青混凝土运输设备和摊铺、碾压设备等设备。投标人应无偿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质量验收等工作。招标控制价(含税)详见招标文件,增值税税率为3%(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 。主要工作量 见招标清单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 。
2.资质、证书类要求:①需具有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②需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从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类似施工业绩合同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任意金额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 。
4.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