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啤家园沂河水岸项目电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青啤家园沂河水岸项目电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啤家园沂河水岸项目电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青啤家园沂河水岸五期,共有21栋楼,共设计43部电梯,投资约1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3、项目地点:临沂市罗庄区滨河路与双月园路交汇处西南。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供货及安装期:签定合同之日后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有关质量检验部门颁发安全检验合格证)。
7、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所投报产品及相关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B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包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乘客电梯B级);
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除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级别包含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