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开审立项字[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标段:1#科研中心总建筑面积3460.60㎡,框架结构,地上3层;5#厂房总建筑面积8541.66㎡,钢框架结构,地上2层;6#厂房总建筑面积8450.60㎡,钢框架结构,地上2层;室外工程;二标段:2#科研中心总建筑面积3460.60㎡,框架结构,地上3层;3#科研中心总建筑面积4490.20㎡,框架结构,地上3层;7#厂房总建筑面积8450.60㎡,钢框架结构,地上2层;8#厂房总建筑面积8450.60㎡,钢框架结构,地上2层;9#车间总建筑面积6556.54㎡,门式钢架,地上1层;北门卫总建筑面积77.42㎡,框架结构,地上1层;三标段:1#车间总建筑面积12616.24㎡,门式钢架,地上1层;2#车间总建筑面积12616.24㎡,门式钢架,地上1层;3#车间总建筑面积12616.24㎡,门式钢架,地上1层;4#车间总建筑面积12616.24㎡,门式钢架,地上1层;10#车间总建筑面积6556.54㎡,门式钢架,地上1层;设备房总建筑面积739.2㎡,框架结构,地上1层地下1层;东门卫总建筑面积22.50㎡,框架结构,地上1层;四标段:建设雨水管道约4.03km,管径为DN1000;污水管道约3.70km,管径为DN1000-DN600,同时进行路面恢复,恢复路面总长度1.86km,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五标段:铺设蒸汽管网6段,总长度约7.62km,管径DN300-DN80。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
二、三标段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标段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标段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