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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0 数据编号: 739560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公告


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500242-04-01-96604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工程范围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厂区部分,含厂区新建综合楼、新建水厂库房、水处理构筑物(2.4 万 m³/d)风貌改造、厂区绿化改造、厂区电气改造、厂区安防改造、厂区自动化建设等;管网部分,含配水主管网新建长度约 8.284km、新建阀门、阀门井及其它构配件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4989.8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975.7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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