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城镇姚洪斗村文化礼堂室内装修项目-室外配套
林城镇姚洪斗村文化礼堂室内装修项目-室外配套(不见面交易)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林城镇姚洪斗村文化礼堂室内装修项目-室外配套,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林城镇姚洪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浙江勤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2.1本工程为林城镇姚洪斗村文化礼堂室内装修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姚洪斗村。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污水管道、混凝土道路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27万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承包申请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申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6、发包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