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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3 数据编号: 741057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南浔区乡村共富产业园提升项目-工业园排水一期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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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乡村共富产业园提升项目-工业园排水一期工程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竞包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南浔区乡村共富产业园提升项目-工业园排水一期工程已同意批准建设,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12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兴塘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代理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hzgq202501082 。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建设地点:南浔区乡村共富产业园(具体地点由业主指定)。
发包规模:投资估价约120万元。
发包范围: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拆除及修复工程、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竞包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竞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竞包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竞包。浙江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浙备案,并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竞包截止到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竞包截止到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竞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