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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3 数据编号: 74119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酉阳县麻旺水厂至龙潭水厂连通工程公告


酉阳县麻旺水厂至龙潭水厂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麻旺水厂至龙潭水厂连通工程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500242-04-01-96604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麻旺镇、龙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道总长6765m。沿途设置钢筋混凝土闸阀井31座(其中检修阀门及分水阀井13座、排气阀井9座、排泥井9座),3处跨越河流(其中2处新建管桥,1处利用废弃桥梁)。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296.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938.04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ㄈ缬校�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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