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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4 数据编号: 742104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停车场充电桩预留管线施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停车场充电桩预留管线施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停车场充电桩预留管线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5-1011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充电桩预留管线及配电箱的施工服务。参照前期施工合同折扣(86.7%)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措施费不打折),预估本项目采购金额为不含税77088.99元,含税84027.00元,税率为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含税398元,其他措施费为含税678元。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采购包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家,中选份额:
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86.7%。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停车场充电桩预留管线施工服务
★2.2计划工期:以甲方实际委托订单要求的施工时限为准。
★2.3实施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2.4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相关要求。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结算。
★2.6免费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2.8项目类型:工程类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评审依据: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表。】
3.3增值税发票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企业资质:参选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评审依据: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7三类安管人员:参选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参选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子认可。
【评审依据:上述人员需是参选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需提供:
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4.提供2024年7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参选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
5.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8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 2021年 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一份与本项目相关的同类业绩(电力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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