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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5 数据编号: 74224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 已由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24﹞7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金寨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金寨县水利局、金寨县城投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全县23个乡镇
2.2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南溪镇夹河水厂)、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工程(小型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工程、管网改造工程)、农村供水信息自动化工程建设等,项目投资估算约为45636万元(工程费用约为41072万元),设计供水总规模约3.4万m3/d,覆盖人口约10.7964万人。运营服务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自完工至移交期间(原则上不低于两年)的供水服务及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期服务、运营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3)设备采购: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4)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运营服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自完工至移交期间(原则上不低于两年)的供水服务及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
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等因素,发包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条件。
2.4合作期限:建设工期暂定3年(约1095日历天),运营期限自工程完工至移交(原则上不低于两年)。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1个供水规模5000吨/日及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设计业绩或至少1个供水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的供水工程设计业绩。农村供水工程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或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是指供水工程范围覆盖乡镇或行政村。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出评审业绩的特征信息(如供水规模等),须提供建设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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