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二次项目公告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二次,项目业主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需要对察尔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编。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项目地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4服务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2、编制单位需按质完成编制、技术审查、通过地方自然资源厅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书等工作;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方案审查通过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