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
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25-A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海宁市,对上塘河流域长安、盐官(含盐官景区)、周王庙段、许村段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清淤疏浚、护岸加固、建设生态缓冲带、水生态修复并对流域内排放口进行整治,实施年限2025-2026年。项目总投资约210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18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1)2025-2027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总投资约35000万元,涵盖本项目及远期方案编制。
(2)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内容:
1、本项目范围内的地形测绘和河道断面测绘;
2、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报批;
3、施工图设计;
4、施工期咨询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
2.3 设计服务期限:
(1)总体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地形测绘和河道断面测绘:初步设计送审稿前完成。
(3)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剩余所有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有),如招标人有提前完成计划要求的,中标人须配合提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生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企业类似业绩: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设计业绩。
3.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6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