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南雄市水库隐患整治工程一期(珠玑镇1宗、古市镇1宗、雄州街道1宗、界址镇1宗、水口镇2宗)施工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南雄市水库隐患整治工程一期(珠玑镇1宗、古市镇1宗、雄州街道1宗、界址镇1宗、水口镇2宗)施工招标提问时间已截止,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问题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