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5年中国铁塔兰州市分公司管道智能阴保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年中国铁塔兰州市分公司管道智能阴保桩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兰州市分公司管道智能阴保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TT20250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16万元(含税)。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1 家,中选份额100%。
□ / 家,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6万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项目预算:16万元(含税)。
2.2采购范围及内容:采购智能阴保桩20套。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实施区域:兰州市。
2.5供货期:自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起3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并免费提供24个月技术支持。
2.7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具备CMA资格)出具的参选产品型号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合格。
3.5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国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税)。
(1)同类项目定义:智能阴保桩产品销售;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参选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参选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参选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