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注册地在三明市三元区(含原梅列区)或沙县区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不指定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1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45374元(其中暂列金额 642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地在三明市三元区(含原梅列区)或沙县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