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自行监测服务(二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自行监测服务(二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农村生活污水自行监测服务(二次)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01121
2.3实施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2.4采购范围:
一标段总站点105个终端(8015m3/d)+回郭二污(5000m3/d),总设计处理规模为13015m3/d。其中105个终端包含西村镇28个,杜甫办2个,永安办4个,芝田镇24个,鲁庄镇47个。
当前已经接手运营63个污水处理终端,后续厂站视接收情况逐步增加,费用据实结算,采样方式为现场取样,一个季度采样一次,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相关规定要求。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半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到期前1个月,对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根据市场行情,在不超过前半年单指标监测费用±5%前提下,双方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半年。
2.6服务标准:
响应人应遵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规范: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 2018)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 - 200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 - 2012)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89)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