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1-15 | 数据编号: 7430165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或者不同机器由同一人操作)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对违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不予退还赔偿金。
一、项目名称: 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
项目地点: 合肥市长丰县 。
二、招标编号: ACEG-20250149500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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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 。
四、招标内容: 魏武路以南管道管道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主要工作量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金额不少于25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合同发票或转账记录)。
4.拟派现场管理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