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科园“治本清源”碧水攻坚战四期工程公告
环科园“治本清源”碧水攻坚战四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编号: YXJS2024060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治本清源”碧水攻坚战四期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4】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科园“治本清源”碧水攻坚战四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2工程规模:对环科园27个达标区进行污水提质增效改造;
2.3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
2.5合同估算价:约8889.64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26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雨污水管网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前述两个平台任意一个平台的合同归集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前述业绩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