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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6 数据编号: 743475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南运河景县段堤防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运河景县段堤防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农字【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景县抗旱和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景县江江河灌区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景县抗旱和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景县江江河灌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运河景县段堤防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规模:对南运河景县段29处险工段进行河道衬砌,长度14.83km;整治堤防薄弱段2处,长度1.69km;
(3)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景县;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2)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项目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2)拟投入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4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