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投资[2023]16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发改投资[2023]16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苍溪县陵江镇
规模:完成陈家沟中下游河段及其右侧支沟下游河段沿岸、文焕溪龙洞沟、猫儿沟中下游河段沿岸生态缓冲带建设,面积为90300㎡;陈家沟中下游沿岸、文焕溪中下游沿岸农田密集区域建设生态沟渠,长度为 9420m;完成陈家沟、文焕溪中游生态系统脆弱河道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修复面积为19278㎡;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项目投资额:22730000.00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1.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 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