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江新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湘江新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新经发投[2024]154号,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总投资为4096.53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新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江新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1.2.2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湘江新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位于湖南湘江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银杉路绿地广场、雷锋大道金地三千府等四处位置建设人行天桥,桥梁的最大单跨为45.5米,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安设施、交通疏解、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监控、五方对讲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安设施、交通疏解、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监控、五方对讲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标准: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的规定保修执行。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