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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6 数据编号: 743731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城发环保能源(伊川)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城发环保能源(伊川)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谈判采购
1. 招标条件 城发环保能源(伊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沼气综合利用已具备招采条件,招标人为城发环保能源(伊川)有限公司,现进行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伊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沼气综合利用
2.2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735231
2.3 项目规模:项目处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配置 2台500t/d 机械炉排炉和1×20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左寨村
2.5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期:自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单个项目沼气综合利用建设周期不超过6个月,本标段内所有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
2.6 承包期限:暂定15年。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计算。
2.7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要求: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应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自行投资、建设,自负盈亏,独立运营。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招标范围
3.1.1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招标方所属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未经任何处理的沼气。
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沼气承包费;独立投资建设并运营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所属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引至沼气综合利用场地内,并承担其所有费用;取得政府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例如:环评、规划、并网手续、发改批复等)、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所有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验收、运营、检修维护等工作(含并网线路的建设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3.1.2交接界面

(1)投标人负责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所属垃圾填埋场沼气引至沼气综合利用场地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所属垃圾填埋场各路气源均应设置沼气计量表计,各路气源应汇总至沼气供气母管,在母管末端设置沼气总计量表计,具体位置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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