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阳垾片区海绵城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70SZ25EP0017
二、项目名称:大阳垾片区海绵城市提升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建设规模:对东部星城和熙龙湾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改造面积约10.1ha;对东部星城和熙龙湾小区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检测并进行管网整治,整治总管长23.4km;对大阳垾路、雍景路进行道路海绵化改造;对大阳垾路、雍景路、阳瀚路进行雨水管道提标改造;对大阳垾公园进行系统治理,包括水体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21.5万立方米),在入河排口处设置净化设施,卧倒门电气化改造1处,新增或改造部分园路(约400m长),新建海绵型停车位约1200平方米,进行公园景观局部提升等;招标范围:主要对东部星城、熙龙湾等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对大阳垾路进行道路海绵化改造;对大阳垾路、雍景路进行雨水管道提标改造;对大阳垾公园进行系统治理,包括水体清淤疏浚、入河排口处设置净化设施、卧倒门电气化改造、增设曝气复氧设备、园路新增或改造、新增雨水花园、新建海绵型停车场等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10063.99万元(投标报价以优惠率的形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
(1)和
(2)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