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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7 数据编号: 744524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黑龙江呼玛县鑫宏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玛县鑫宏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玛县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QGC-FW-2025-00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呼玛县;
2.2质量要求: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成果(含报告、图纸、估算、征占地前期设计工作等);
2.5工程概况:新建鑫宏水电站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腹地呼玛河干流下游,行政区划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县。为中型水库,工程建设主要解决呼玛县及周边森林防火问题和呼玛河防洪问题,同时进行水力发电。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溢洪道、河床式电站等。
    2.6招标控制价:按批复报告中勘测设计费的90%(报价时相关专项技术服务费按照各自投资概算中批复的费用取相同百分比计)
3、勘测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成果,最终成果需通过专家审查,其余阶段根据业主要求进度完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测绘甲级资质及以上测绘资质。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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