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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7 数据编号: 744576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巫山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委外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巫山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委外服务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巫山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委外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相关要求及排污许可证规定, 渝东水务巫山厂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19》、《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渝环规〔2023〕4号)等要求,为保证公司合规、合法性运营,拟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2025年度环境监测服务。
2.2比选范围:对巫山高唐污水处理厂、大昌污水处理厂、巫山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开展比对及监测服务,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服务期:一年。
2.4 为保证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检测的点位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满足项目需求,达到项目实施效果,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联系方式:王老师1399669282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资质证书: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有CMA许可使用标识。(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3.1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应具备相关能力,在签订合同签订前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应的技能证书复印件。
3.3.2 投标人需承诺拟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办法,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3.3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检测中检测指标数据出现异常偏差时,比选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开展检测,并且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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