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单元和二单元机组灰渣、石膏环保综合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单元和二单元机组灰渣、石膏环保综合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ZB-2025-01-0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单元和二单元机组灰渣、石膏环保综合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M1401010786000036023)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山西省霍州市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与范围为一单元和二单元机组灰渣、石膏环保综合处置服务。投标人服务总的范围为:
投标人接收到招标人一单元和二单元机组除招标人固废园区内综合利用及铁路外运外剩余灰渣、石膏(含可销售粉煤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处置利用,投标人年度罐车销售粉煤灰量不低于50万吨,并提供季度销售计划,如季度未完成销售配额,下一季度招标人有权自行销售剩余的累计配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3.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服务期限采用1+1+1年模式,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后2年为续约期限。招标人对投标人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经招标人书面确认进行续签,否则不予续签。
4.运量:以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汽车衡进行称重计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的批复性等支持性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的综合处置的合同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