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新建村农贸市场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新建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新建村农贸市场项目已经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11-331122-04-01-775108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 EPC工程总承包人。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5354.5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730.39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468.16万元,预备费155.96万元。
2、项目概况:本项目:本项目位于缙云县新建镇新建村,总用地面积4102㎡。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主体建筑地上五层,建筑面积11610.56㎡;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700㎡。室外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2.设备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如电梯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额赔偿。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水电及消防等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4.监测及检测范围:
(1)招标人负责委托办理内容:桩基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
(2)投标人负责委托范围:至少包含基坑监测、沉降监测、CCTV检测、备案、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不另单独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