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建设工程1号地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建设工程1号地块项目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4]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区综合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区综合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建设工程1号地块项目
2.2项目编号:HJHGC2025G001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3号综合仓库,框架2层,建筑面积1942.29平方米;5号发酵提取车间生产线,框架3层,建筑面积8337.96平方米;7号综合车间,框架3层,建筑面积4702.1平方米;循环水池、污水处理、室外配电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47236750.81元
2.10项目性质:建筑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