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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7 数据编号: 744833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黑龙江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勘测设计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勘测设计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投资的结余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勘测设计服务
2.2 项目地点:牡丹江市东宁市
2.3项目规模:结余资金补充设计建设高标准农田(最终规划面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田间道路修缮、农田防护以及其他农田设施等。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交付成果,技术服务至项目竣工通过终验后(以双方签订合同服务期限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勘察测量及有关技术服务。
2.6项目总投资:11494167.74元
2.7招标控制价:以主管部门批复后确定设计费的100%作为为招标控制价。(按下浮率报价)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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