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讷河市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DCZX2024-HLJ-03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讷河市同义镇庆宝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4】135号)、《关于讷河市学田镇丰产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4】114号)、《关于讷河市长发镇建设村基础设施建设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24】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讷河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2023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同义镇庆宝村、学田镇丰产村、长发镇建设村;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道路7条,长度2258.66米,面积8811平方米,新建简易涵洞15处;(2)、修建太阳能路灯242盏;(3)、新建道路8条,长度3249.79米,面积12871平方米,新建简易涵洞29处。(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共16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
2.8招标控制价:4,529,179.4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12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