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主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主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安发改办【2024】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主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市区;
项目规模:改造dn300-dn500污水管道5.8km,改造污水检查井294座,新建截留井38座,改造dn200-dn1200雨水管道1.3km,改造2.2m*2.2m排水箱涵320m,改造雨水检查井98座,改造雨水口50座等。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3670.41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3500.0000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2.设计:50日历天; ;
招标内容: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建设后相关服务工作等)。含招标文件、立项批复、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设计: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
(1)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当具备本项目要求具备的其他资质;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