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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0 数据编号: 745802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涪陵高新区大鹅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关于涪陵高新区大鹅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
涪陵高新区大鹅片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现重新恢复招标,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补遗的相关内容,补遗内容具体如下:
一、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4其他
(9)其他相关要求”后补充增加第9.7款内容:
补充内容:“9.7
(1)承包人必须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施工组织;
(2)施工范围内的现状箱涵,污水管网,雨、污、箱涵检查井,接入现状箱涵的雨水管网等需待相邻项目“涪陵区马鞍街道稻花香西北角防洪功能完善工程”的箱涵项目实施完毕后才能进行废除处理;
(3)整个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承包人需结合业主要求做好调配方案,因承包人土石方调配不当造成的费用增加,不另行计算;
(4)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量的增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施工期间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承包人增加的相关费用不另行计算。”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施工工期由90日历天变更为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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