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皮山县杜瓦镇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开采总承包及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皮山县杜瓦镇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开采总承包及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B座20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5-031
项目名称:皮山县杜瓦镇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矿开采总承包及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承包方式:
(一)缴纳保证金
供应商需具备雄厚资金实力,须在合同签订并在开工前五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保证金,确保经营期间资金链稳固、充裕。
(二)承包费计提方式(不含已开采石英砂岩矿石约8万吨)
1.不满15万吨上缴承包费计算方式:每年生产销售原砂不少于15万吨,上缴承包费不少于20元/吨,若产量不足15万吨,由中标方补齐剩余费用,即最低上缴承包费300万元。
2.当年度生产销售原砂数量超过15万吨,即超出部分上缴承包费依据以下差异化梯度计算:
①若每年生产销售原砂数量处于大于15万吨且小于等于17万吨区间,超出15万吨部分,上缴承包费按不少于18元/吨计算。
②若每年生产销售原砂数量处于大于17万吨且小于等于20万吨区间,对于超出17万吨部分,上缴承包费按不少于16元/吨计算。
③若每年生产销售原砂数量处于大于20万吨且小于等于25万吨区间,超出20万吨部分,上缴承包费按不少于14 元/吨计算。
④若每年生产销售原砂数量处于大于25万吨且小于等于30万吨区间,超出25万吨部分,上缴承包费按不少于12元/吨计算。
⑤若每年生产销售原砂数量超出30万吨,超出30万吨部分,上缴承包费按不少于10 元/吨计算。
(三)承包费缴纳方式
方式一:按年度计算,每月支付承包款少于25万元,不足部分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方式二:按生产销售期计算,每年3月1日至11月31日,每月支付承包款少于33.34万元,不足部分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2、承包期限:3年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