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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1 数据编号: 74675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重金属超标水塘和山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重金属超标水塘和山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复[2022]14号、永发改招核[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性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重金属超标水塘和山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兴县太和工业园。
2.3建设规模:
1、水塘存水处置工程:处理水塘的存水47276 平方米;2、水塘底泥处置工程:清淤共计 9000立方米;3、导流沟建设工程,在水塘周边修建410米导流沟;4、堤坝工程:修建堤坝约100米;5、水塘底部防渗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重金属超标水塘和山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和环保质量标准要求。
2.9其他: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554241.9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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