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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1 数据编号: 746873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永久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建设需求,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永久标志牌采购项目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
招标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工程永久标志牌采购项目。
1.3供货地点: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
1.4采购项目内容:各类永久标志牌样品制作(经招标人审样同意并确认);永久标志牌的批量生产加工、检验;运输与装卸;安装;验收;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以“招标采购清单”、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材料为准。
1.5标段划分:该项招标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
1.6供货期限:30天(含各类永久标志牌样品制作工期、批量生产加工工期、供货工期),具体安装按招标人要求。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2.62万元。
1.8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免费质保期:2年。
1.11投标有效期:9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投标人应是永久标志牌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的“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发电锅炉的供热项目”永久标志牌项目业绩。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职工,并确保投标期间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2.7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格中包含永久标志牌相关设计、生产加工、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不合格更换、售后服务、增值税材料专用发票税费、招标文件、合同相关表述及中标人完成本项供货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当与永久标志牌相关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仍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3.2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合同价的10%履约保函、中标价的30%(含税)永久标志牌预付款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与预付款发票后3日内,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向中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中标价30%的预付款。
(2)中标人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制作各类永久标志牌样品,样品获得招标人批准后批量生产。中标人分批次将所供永久标志牌运送并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前由中标人自行保管),合同内全部永久标志牌供货安装完成,验收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如发现,及时更换),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80%的款项(含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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