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城区雨水管网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城区雨水管网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城区雨水管网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监理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光华大街、安泰路、团结路、幸福大街、光华路、五一路、昌盛路。 建设规模:对光华大街、安泰路等道路雨水管网进行建设,其中,建设雨水主管道长度2373米。并对团结路、幸福大街、光华路、五一路、昌盛路5条道路涉及管网建设路段进行道路恢复工程,包括道路罩面面积167006平方米,建设交通标线11499平方米。 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计划工期:92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 最高限价:337100.00元。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今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3.1.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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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