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城区雨水管网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城区雨水管网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城区雨水管网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光华大街、安泰路等道路雨水管网进行建设,其中,建设雨水主管道长度2373米。并对团结路、幸福大街、光华路、五一路、昌盛路5条道路涉及管网建设路段进行道路恢复工程,包括道路罩面面积167006平方米,建设交通标线11499平方米。
(2)建设地点:光华大街、安泰路、团结路、幸福大街、光华路、五一路、昌盛路。
(3)计划工期:92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5)项目估算价:2582.08709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移交并做好工程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揽过市政管网或市政道路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揽过市政管网或市政道路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标注的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标注的完工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