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芙蓉区中小学教室空调配备及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芙蓉区中小学教室空调配备及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芙蓉区中小学教室空调配备及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芙发改投﹝2024﹞137号,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总投资为5377.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芙蓉区中小学教室空调配备及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曙光路小学、朝阳小学、大同古汉城小学、育英第二小学等全区约35所学校进行空调及电力线路改造,其中约15所学校需对配电设备进行电力扩容改造;学校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空调专线改造和电力扩容,不含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电压等级最高为10KV,新增变压器容量最大的为800kVA。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芙蓉区中小学教室空调配备及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1.5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