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委托运营招标项目公告
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委托运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现就该项目的委托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在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项目具备通水条件后,将项目建设内容移交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委托的平台公司合资在丰城市成立的运营公司或中标人单独成立的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后期运维。
委托运营项目基本介绍: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约106445.66万元,建设地点为丰城市河西片区隍城镇、湖塘乡、董家镇、泉港镇、同田乡,河东片区拖船镇、荣塘镇、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小港镇、筱塘乡、段潭乡、石滩镇、张巷镇、白土镇、袁渡镇、桥东镇、洛市镇、秀市镇、杜市镇、淘沙镇、焦坑镇、石江乡及中心城区河洲街道、孙渡街道、剑南街道农村地区。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8782.70万元,建设地点为丰城市河西片区富硒园区、梅林镇、曲江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农村地区。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2招标范围: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和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和其他乡镇中需继续沿用的存量供水设施的委托运营,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运营管理期内的日常运营、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如有)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等工作。
实际工作的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2.3运营模式:中标人在招标人的同意下,可以单独成立运营公司运营;也可以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委托的平台公司合资在丰城市成立运营公司,中标人持股比例为65%,平台公司持股比例为35%,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0万元,实缴出资。在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项目具备通水条件后,将项目建设内容和其他乡镇中需继续沿用的存量供水设施移交本项目的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后期运维。按工程建设的进度分期分批实施运营,第一期第一批实施的范围包括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范围内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桥东镇、淘沙镇、秀市镇和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内曲江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
2.4运营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2.5运营期限:自第一期第一批各乡镇工程具备通水条件之日起8年。后期可视运营和考核情况及双方意愿进行续签,累计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运营期满后依法依规重新招标确定运营单位。
2.6第一期第一批年运营服务费:采取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的方法确定数量,准许成本由运行维护费构成,合理收益=运行维护费1/6×准许收益率,运行维护费、准许收益率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年运营服务费由使用者付费(水费)、专项补贴、财政运营补贴构成,其中专项补贴以上级资金为主,使用者付费(水费)+专项补贴>